广电总局下发文件 互联网电视迎来春天?
2012-01-08 • 来源:投影时代小强家庭影院导购网 编者:茜茜 热度:近期,互联网电视受到广电总局“集成+内容”的双重管制。从年中到年末,管制政策发生了大变脸,由“单纯叫停”转向了“引导鼓励”。这也使得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身份逐渐合法化。
动态事件展望;
去年10月28日,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制定下发了《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》的通知(181号文件),文件明确规定,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,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,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,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、数据库进行连接。也就是说,不管是智能电视,还是机顶盒等电视机附属产品,若想接入互联网电视,必须与牌照持有者合作。
该文件显示,广电总局虽然仍然对互联网电视进行了限制,但是已经改变以往单纯叫停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方式,进而选择引导该产业的发展。
181号文件发布后不久,也就是2011年最后的一月内,牌照方发力互联网电视领域动作频频,其中2家宣布与机顶盒厂商合作,宣布共同构建开放的互联网电视产业链,推动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发展。
12月13日,在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合作发展论坛上,上海广播电视台、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(SMG)旗下新媒体百视通(BesTV)联合迈乐数码、杰科电子、SVA上广电、创维、海尔等20多家知名企业发出联合倡议——加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内容版权管理,共同创建新模式,构筑开放、共赢的互联网电视产业链。
12月20日,在深圳举行的华数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发展合作会上,来自包括互联网电视生产厂家、互联网电视芯片厂商等近200人共同探讨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的发展。
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,在阶段性政策的引导和规范下,牌照方和终端厂商都对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方向的看好,相信在2012年互联网电视产业会迎来新的发展,在政策的协助下,有更多的消费者能得到实惠。